1. 首页>新闻 > 新闻联播

北京:电动自行车注销可上路 否则将被罚

作者:刘阳远 2018年09月29日 新闻联播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明天经过新修订的《北京市施行<路途交通平安法>方法》。新方法将于往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方法规则:今后在北京,电动自行车上路需经注销,否则将被处分。

  据理解,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迅猛,但相应的管理制度滞后,与此相关的交通次序和交通平安成绩日益突出。据统计,北京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已达300多万辆,占到电动自行车总数的80%。现有法律法规有关非机动车守法行为的规则不完善,管理根据缺乏;因而,北京经过中央立法树立健全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制度,保证路途交通平安有序。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规则,购置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该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交管部门请求注销,获得行驶证和号牌前方可上路行驶。而所购车辆当为契合国度规范,在北京市产品目录内的品牌车辆。关于曾经购置了电动车,但由于不契合相关规则无法注销的,将发放暂时标识,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关于未经注销便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关于运用暂时标识,三年过渡期满后仍上路行驶的,将扣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运用伪造、变造或许其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以及暂时标识的,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驾驶上路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方法》还明白,电动均衡车、滑板车等器械制止上路行驶。

  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电动均衡车、滑板车在属性上既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属于不能上路行驶的特定器械。据此,修正后的《方法》规则,在路途上运用动力安装驱动的均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拘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值得留意的是,此次《方法》还添加了快递外卖企业的法律责任。内容中明白,违背相关规则,未实行路途交通平安防备责任制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约谈担任人,责令限期矫正;逾期不矫正的,制止其机动车上路行驶,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明白,快递、外卖等行业运用车辆的管理方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依据行业开展特点和开展需求研讨拟定,报人民政府同意。

  此外,此次《条例》还对非机动车的消费销售、停车次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