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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能“+”号贩子

作者:刘夕远 2018年10月15日 维权行动

  挂不上号一直是困扰患者就医的老大难问题,优质医疗资源的供需矛盾导致号贩子群体的产生。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号贩子打击力度的加强,徘徊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个人信用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图书、数码产品免押金借用,办理签证无需银行流水证明,甚至租车住酒店都不需要交付押金……在各大医院门口,鬼鬼祟祟的号贩子们逐渐消失了。情况真是这样吗?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号贩子竟然转战于互联网挂号平台,又干上了倒卖号源的勾当。

号贩子转战互联网挂号平台

  针对患者挂号难的问题,北京市非急诊挂号已实行全面预约挂号。患者可通过“京医通”官方微信、自助挂号机、电话等多渠道,实名预约7天内号源。尽管预约挂号便捷省事,避免了排队等候的辛苦,但不少患者发现,很多三甲医院还是一号难求。

  为什么在官方渠道抢不到的号源,却能在一些第三方的App(手机软件)上轻松挂上呢?其实事实上,所谓的挂号App并非是帮助患者解决挂号难的公益App,而是一个患者和号贩子的中介平台。号贩子已经一改畏畏缩缩的形象,乘上了互联网时代的东风,变身成“就医助理”。记者下载了某挂号App,该平台声称可预约全国三甲医院各科室的号源。在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上,协和医院心外科9月20日上午的就诊号显示已经挂完,但在该App上却显示可下单,需要支付90元到900元的费用。支付后,订单状态显示为“待抢约”,并提醒记者“为保证您的权益,请拒绝任何形式下的线下交易”。显然,“待抢约”的说法暴露了这是一个号贩子与患者之间的交易中介平台,一边是患者下单预约挂号,一边是号贩子接单代挂,就像打车软件和外卖软件一样。平台之所以提醒患者不要与“就医助理”私下交易,是担心“跑单”拿不到提成。与平台声称的“创立初衷是为了提供导诊、陪诊服务,特别是帮助老年用户挂号与陪诊”大相径庭,这是一个互联网+“号贩子”的平台。

加强对网上挂号的监管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联合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原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中的规定,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多数号贩子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惩罚上限是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只有少数情节严重的号贩子才能按照《刑法》处理。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多数号贩子出来后会重操旧业。

  在互联网时代,号贩子的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伪装成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平台的挂号App已经成了号贩子的庇护所和法外之地。记者看到,相关报道刊载后,这些平台仍在接单并未收手。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认为:“对于挂号平台来说:第一,先看平台的这种营销形式侵犯了谁的利益,特定法律又是如何保护这种利益的。第二,要看《网络安全法》赋予特定平台何种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违法的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第三,还要看特定平台是否履行了监管义务,如何履行的监管义务;如不履行监管义务,则政府管理机构应对平台处以何种处罚。总之,在国家保护互联网创新的背景下,一定要注高端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制造、新零售、新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的产业集群正在迸发活力;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知识产权转化、技术转移等新的动能正在超越旧的动力,新经济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意鼓励互联网创新与监管互联网平台的均衡。”

标本兼治维护就医秩序

  从技术层面打击倒卖就诊号的违法行为同样需要互联网思维。一方面,可以在挂号实名制之外,收录患者的生物识别信息,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精确定位患者,使号贩子挂上号也卖不出去,从源头上堵漏。另一方面,医院可以考虑设置随机放号,让号贩子无规律可寻,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异常账号的监管,设置退号上限,增加号贩子操作难度。

  目前,乘坐飞机和高铁已经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之中,对于预约挂号系统中明显活动异常的账号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失信惩戒,限制其就诊权利,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震慑作用。据悉,今年年初,北京市表示将建立执法部门、挂号平台和医疗机构三方共享的“网络号贩子”黑名单制度,努力实现对号贩子的联合惩戒,并计划借鉴12306铁路购票平台的“慢速挂号”机制,将疑似使用外挂技术抢票的账户列入“慢速排队”名单。

  除了技术层面的问题外,挂号难的根源在于优质医疗资源的匮乏与分布不均衡。目前,分级诊疗制度正在逐步建设中,建立“医联体”“医共体”将成为改革方向。解决大医院挂号难要对患者进行有效分流,发挥好社区医疗机构的作用,使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同时促进医疗水平的区域均衡发展,通过人员培训、疑难重症的会诊和对口支援进行资源互享。让号贩子无计可施、无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