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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对外开放再结成果:两家外资控股券商获批

作者:陈龙林 2019年03月30日 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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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证监会于近日依法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去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并相应更新了券商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该办法取消了对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比例的额外限制。不再要求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券商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在30%以内。

  随后,包括瑞银、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摩根大通等在内的多家外资机构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其中,去年年底,瑞银宣布增资瑞银证券的相关股权收购交易完成,持股比例由24.99%增加至51%。

  对于中国证监会批准野村在中国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一事,3月29日晚间,野村控股称将在相关部门办理所需手续后,推进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的各项筹备工作。

  “这是我们拓展中国业务的重要一步。我们希望通过在中国扩大公司规模来支持中国与日本的经济发展,同时稳步巩固野村作为深植于亚洲的全球性金融服务机构的地位。”野村控股首席执行官永井浩二表示。

  据了解,新的合资公司在成立初期将以财富管理为主营业务,凭借野村通过面谈进行财富规划的咨询优势服务中国高净值人群。 之后,在财富管理业务以外,合资证券公司将逐渐建立金融产品销售渠道,以及拓展机构及其他业务,并最终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出资10.2亿元,占比51%;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8亿元,占比24.9%;上海黄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2亿元,占比24.1%。

  在3月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证券市场:风雨后的彩虹”分论坛上,摩根大通全球银行副主席李一在谈及“摩根大通在中国是不是也有合资的证券公司”时表示,摩根大通积极响应政策,正在申请且是第一批申请的机构之一。

  其实,早在2011年,摩根大通就曾与第一创业证券合资成立一创摩根,其中摩根大通持股33.3%,第一创业持66.7%。但由于业务牌照单一、外商缺少话语权等中外合资券商普遍面临的问题,摩根大通最终在2017年放弃一创摩根,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第一创业证券。

  据了解,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J.P. Morg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出资比例51%),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深圳市迈兰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4.3%),新疆中卫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宾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均出资比例4.9%。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