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网 > 认证服务

越南领馆加签出口协议

作者: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0日 认证服务

越南领馆加签出口协议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最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使领馆认证”。从广义上来说,领事认证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理通关结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