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法社会组织以种种方式和名义收取费用、圈钱敛财,在社会上形成恶劣影响,影响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等成绩,日前,省民政厅收回关于依法严峻打击合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要求合法社会组织立刻中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片面消弭影响。对持续展开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涉嫌立功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严禁发起人在社会集团准备时期展开准备以外的活动,严禁未经注销私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停止活动,严禁被撤销注销的社会组织持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停止活动。严峻查处为合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正告、限期中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注销;涉嫌立功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通告还发布了对合法社会组织在河北活动线索的告发方式:登录河北省民政厅官网“合法社会组织告发”专栏。告发资料邮寄至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99号河北省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总队,邮编050081。告发邮箱hbshzzzfc@126.com,告发电话0311-85231683。(记者 周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