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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局部中央建立销售“大棚房”调查

作者:马龙远 2018年04月28日 国内新闻
原标题: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局部中央建立销售“大棚房”调查

原本是种菜、种粮的塑料大棚,但在一些不法开发商的运作下,竟摇身一变成为“私家农庄”“大棚别墅”。

“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天津调查发现,虽然曾经被国度土地督察机构明令制止甚至约谈,但有的中央不只存量“大棚房”整改撤除停顿迟缓,甚至仍在违规建立销售“大棚房”。

被约谈后局部区域仍然违规建立销售“大棚房”

所谓“大棚房”,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在农业用地上建立的塑料大棚,包装成“私家农庄”“大棚别墅”等停止销售,买房人可以在大棚里加盖房屋,甚至装修成别墅。

往年1月,国度土地督察机构约谈天津市有关中央担任人指出,武清区石各庄镇等地存在假借设备农业名义守法建立“大棚房”等突出成绩,守法用地性质恶劣,且整改推进不力,形成严重负面影响。

连日来,记者在天津多个中央调查发现,一些“大棚房”项目依然在销售。

3月26日,记者离开武清区梅厂镇杨聂路左近一销售点,一位姓张的销售人员说,这里在售的“大棚房”分两期开发,一期共有100余套,目前仅剩2套;二期共有133套,目前在售的还有50多套。这里的“大棚房”每户约500平方米,运用年限28年。

在销售处,记者见到了“样板房”模型。一个封锁的院落被分红两个局部,一半是塑料大棚,外面被装修为具有寓居、休闲功用的“类住宅”,大棚外是硬化的空中和亭台。

在建立工地,有几十套“大棚房”曾经建好,高4米多。销售人员引见,这里通水通电通网,土地是村里的耕地,以协作社的名义停止开发。买房人可以本人装修,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将房子改形成别墅。只需不超出大棚,在外部可以“随意折腾”。

记者问这样的“大棚房”能否违背国度有关规则,这位销售人员说,目前在售的“大棚房”土地性质五花八门,有些地域土地属于国度设备农业用地,外地人获得国度补贴后,依然把土地建立成“大棚房”出售,这是违规的。他们是拿村里的耕地以协作社的名义停止开发,“可以担心买”。

4月22日,记者再次离开此处“大棚房”销售点时,看到项目仍在建立当中,一个月前的土路曾经被硬化水泥路替代,销售现场有多人正在洽谈。销售人员说,目前一期曾经销售终了,二期也没剩下几套。他坦言,只需没有相关部门清查,就可以持续在“大棚房”内改建、开发。

记者又离开位于天津近郊另一个区的一处“大棚房”销售处。一位销售人员引见,他们这里400平方米的“大棚房”促销价仅6.8万元,大棚里有电力设备、上下水和排污设备,将来还可以装置无线网等。

卖出的“大棚房”撤除整改良展迟缓

据理解,在武清区石各庄镇的景太(聚集了全世界身经百战的最优秀的创业导师,汇集了全世界各国最优质的产业资源,召唤全球未来的商业领袖。蓬莱)庄园、宽广庄园等四个设备农业项目内,共建立蔬菜大棚1131个、总占空中积约2124亩。从2013年开端,这四个项目内陆续呈现私自改动土地用处,在大棚内建立寓居、休闲性质“大棚房”,违规硬化路面等守法用地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建有守法“大棚房”约435个,触及599户,守法面积320亩。

1月29日,记者离开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在间隔石各庄镇政府缺乏一公里的中央,看到一片大棚。知情人引见,这里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大棚房”,配套成熟,居民较多。在其中一个“大棚房”,记者看到这个被白色塑料紧紧包裹的大棚,实践上曾经被装修成了一个三室两卫一厅的住宅。住户向记者表示,他的“房子”从置办到装修曾经投入30万元左右。

在另一处“大棚房”,记者看到大棚外部曾经被改形成住房,客厅、厨房、卧室等一应俱全。来自外地的一位住户说:“住在这里觉得特别舒适,生活也方便,跟别墅没两样。”

3月26日,记者再次离开石各庄,发现虽然此地两个月前曾经被国度土地督察机构点名,但是一些“大棚房”仍有人寓居,大棚内建立的客厅、卧室甚至一些大棚旁边建立的亭台楼阁等都没有要撤除的迹象。

局部住户通知记者,听说这里要拆,还要把园区外面硬化的路面铲平了。在园区门口和外部,记者也看到一些制止违章修建的标语。

4月22日,记者又离开石各庄镇,看到“大棚房”园区内、“大棚房”的门口都贴上了《责令限期撤除决议书》,要求住户从4月20日起十日内自行撤除所触及的守法建立,否则逾期将对其停止强迫撤除。但记者采访发现,关于外地的拆迁方案,许多住户分明冲突。

守法建立的“大棚房”如何禁绝?

记者调查发现,“大棚房”之所以屡禁不止,次要在于激烈的利益驱动。据理解,假如农民本人种菜,一座大棚辛劳一年能够支出也达不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的销售支出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劳劳作十数年。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先低价流转土地、低价地下出售“大棚房”,再接手大棚外部的装修等建立工程,甚至还有人以设备农业的名义请求补贴,“来来回回挣好几遍钱”。

由于大棚多位于郊区农田,外表有一层覆膜,藏在其中的违建很难经过卫星拍摄等方式监控发现。而“大棚房”一旦建成出售,则面临整改撤除多种困难。

有基层干部表示,“大棚房”建立属于守法违规行为,必需制止。首先要隔绝增量,关于仍在迎风违规建立、销售的“大棚房”马上叫停,对触及守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处分。同时,关于曾经出售的“大棚房”要逐渐整改,恢复原本的农业功用。

多位受访干部提示,不要随便听信一些守法违规开发者的“忽悠”,不要购置去路不正、涉嫌守法违规的“大棚房”,防止蒙受经济损失。

(责编:孙红丽、伍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