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新闻 > 国内新闻

控股股东、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 东安液压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作者:高同华 2018年05月07日 国内新闻

  4月2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2018]509号监管公告称,哈尔滨东安液压机械股份无限公司(简称:东安液压)及相关责任人因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同时未及时停止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至12月,东安液压控股股东金华莲花汽车科技无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金华莲花&rdquo)累计占用了东安液压资金2,100 万元,构成了非运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占挂牌公司 2015年期末净资产 90.26%。金华莲花于2016年12月31日归还完占用资金。

  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零碎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规则的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零碎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则。

  东安液压未采取无效措施避免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背了《非上市大众公司监视管理方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则,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状况违背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

  东安液压时任董事长、时任财务担任人对以上资金占用停止了审批,时任董对于互联网金融P2P企业来说,支付市场完善的标准和管理系统将彻底改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格局,不仅给从业者提供了的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严重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实行职责,违背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则。鉴于上述违规现实,依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对东安液压及其实践控制人庞彩萍、庞浩亮、庞博尹、时任董事长方晶、时任财务担任人兼董事会秘书傅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