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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299公里”摩托车手 被判处拘役4个月

作者:高书明 2018年05月08日 维权行动

  记者昨日从交管部门得悉,南京两起追逐竞驶案法院宣判,其中3名飙车人被判处拘役,最长4个月。而据统计,2017年全年,南京交警共操持风险驾驶类刑事案件1699起,同比上升32%。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摩托时速299公里,驾驶人被拘4月

  史某因在机场高速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严重超速行驶,屡次追逐逾越正常行驶车辆,曾经构成风险驾驶罪,被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分金5000元。对此,史某并未提出上诉,5月3日判决正式失效。

  往年2月26日下午,史某为寻求安慰,驾驶一辆宝马S1000RR摩托车从正方小道匝道驶入南京机场高速。其间,史某屡次变道逾越其他正常行驶车辆,事先其车辆时速表显示最高时速已达299公里。当晚,史某将行车记载仪视频传到了微信车友群,随即该视频被大范围传达。随后,南京交警部门于3月1日在鼓楼区某公寓内将史某抓获。经法院审理查明,史某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状况下,驾驶无牌照宝马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为寻求安慰违背禁令标志驶入机场高速,由南向北超速行驶。史某驾车在机场高速一共行驶14.3公里,均匀时速为184.5公里,其中局部路段最高时速近300公里。此外,史某还在高速公路上屡次曲线穿行超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背交通法规变道十余次以上。法院依据原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物证言、行车记载仪、监控录像、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史某风险驾驶罪名成立。

  南京首起追逐竞驶案,涉案3人皆被罚

  2017年12月21日晚,两段汽车飙车的视频在互联网上疯狂传达。画面显示,两辆小车辨别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你追我赶,严重超速,屡次交叉车流强行超车,差点引发交通事故。

  2018年3月9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人李某(男,26岁,南京人)在2017年12月21日14时,驾驶一辆白色凯迪拉克ATS轿车在长江二桥高速公路经过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严重超速行驶,两次对马某驾驶的奔驰A45疾速追逐并逾越。在当天15时,当李某驾驶这辆凯迪拉克行驶到城东干道时,被由薛某康(男,23岁,南京人)驾驶的白色奔驰A45逾越时,李某再次加大油门,屡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迂回交叉对薛某康驾驶的车辆展开追逐。李某与薛某康所驾驶的车辆时速一度接近了140公里,相比限速60公里的隧道,超速比例到达了100%。思索到李某和薛某康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法院认定李某和薛某康已构成风险驾驶罪,当庭对李某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分金4000元;对薛某康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分金4000元。而马某由于情节明显细微,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