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三年拒出院 医院起诉索医治费
老人被撞后送治疗疗 住院三年多无家眷交纳医治费用 法院判决41万元费用由自己承当
2014年,时年66岁的张从被车撞伤,后被送往怀柔医院承受医治。但直到其病情颠簸、可以出院,也没有家眷前来探望,更遑论交纳医治费用,他自己也一直回绝出院。尔后,张从老人一口吻住院三年多。2018年6月,怀柔医院以有力承当其医治为由,将张从及其监护人王琴诉至法院,要求领取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41万余元。
但王琴表示,本人和张从虽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曾经40多年没有联络。如今她也年事较高,名下并无住所,只能借住在亲戚家,有力接张从出院。近日,怀柔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张从自己领取怀柔医院医疗费等41万余元,由其法定监护人王琴协助操持出院手续并将张从接离北京怀柔医院。
医院
患者病情波动却回绝出院
怀柔医院诉称,2014年12月27日11时许,时年66岁的张从因交通事故被送至该院急诊科救治,事先身边并无家眷陪同。老人出院后,被诊断为脑伤害(双额)等。后经该院SICU(内科重症监护室)、神经内科、骨科等相关专家会诊医治一年多工夫,老人病情趋于波动,到达出院条件,但是其自己回绝出院。
据怀柔医院引见,张从出院至今曾经三年不足,由于老人被送到医院时身边没有亲属陪同,医院本着“治病救人优先”的准绳对其停止了诊治,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不断由医院停止垫付。截至2018年4月28日,老人在该院累计医疗费122867.2元,垫付的护理费为213480呼吁行业者在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标准的之前,从业者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元,合计336347.2元,并且费用还在继续添加。
怀柔医院表示,其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曾经有力持续承当相关费用。2018年3月23日,张从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才能。2018年6月25日,其同母异父的妹妹王琴被法院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至此张从的诉讼资历和诉讼权益曾经取得充沛保证。医院与张从之间系医疗效劳合同关系,张从作为患者应该及时交纳医疗费并配合院方医治,在其病症到达出院规范时该当按时出院。
因而,怀柔医院将张从、王琴二人诉至法院,要求领取拖欠的医疗费用及医院垫付的护理费用等,并协助操持出院手续,将张从接离该院住院病区。
监护人
已与患者失联40余年
针对怀柔医院的起诉,王琴一方辩称,监护人的职责是监护被监护人的财富,而不是代为赔偿被监护人的债权,她没有义务赔偿医院的欠款。至于医院要求本人接张从出院的诉讼恳求,由于本人如今都“居无定所”,只能借住在亲戚家里,真实有力再接一位七旬老人出院。
王琴的女儿李芳通知北京青年报记者,她自出生起就从未听母亲提起本人还有张从这样一位舅舅。在这起官司之前,母亲与张从曾经40年没有联络了。
她引见,往年6月,母亲忽然接到张从户籍所在地顺义区法院告诉,被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对此,母亲毫无预备,“都这么多年没联络了,我们真的完全没有关系。”她表示,无论是从感情动身,还是从理想条件动身,本人和母亲不想接收张从。“这件事之后,母亲才讲了多年和‘哥哥’断了联络的缘由,就是由于他欺负我妈和我姨,姥姥才无法带着两个小女儿改嫁,母亲对此一直难以介怀。”李芳说,自从被指定为监护人后,本人一家人的肉体压力就很大,父母亲更是常常吵架。如今母亲曾经与父亲离婚,本人都没有房子住,只能借住在亲戚家。
“我妈也快60岁了,难道要让她再去服侍一个70岁的老人吗?”李芳说,母亲就本人一个女儿,但如今本人也有了家庭,任务、抚养孩子曾经是精疲力竭,为母亲尽孝曾经是在养精蓄锐,基本没有精神再照顾一位从未谋面的舅舅。
法院
监护人担任协助操持出院手续
近日,怀柔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琴与张从为同母异父的兄妹,张从现已离婚,曾育有一子,现已死亡,其父母均已死亡。法院以为,王琴自2018年6月25日被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施行民事法律行为,并非代为清偿费用。且无论是张从因交通事故受伤,还是尔后发作的相关费用,彼时王琴都还没有被指定为张从的监护人,对上述事故和费用的发作并无差错或渎职。因而怀柔医院要求原告王琴给付相应费用的诉讼恳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从自己给付被告怀柔医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鉴定费合计41万余元;其法定监护人王琴担任到怀柔医院协助操持张从的出院手续并将张从接离北京怀柔医院。
(文中采访人物系化名)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