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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认证 专业一对一服务

作者: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0日 咨询服务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答: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