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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分销声明领事馆双认证作流程

作者: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咨询服务
办理使领馆认证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交《领事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认证);

3.提交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领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办理个人基本资料认证:

1、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

2、 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申请认证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使馆申请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