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们索取)?
埃塞尔比亚、、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意大利。
个别使馆有何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 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 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 使馆要求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阿根廷 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应分别填表送办;
沙特 产地证、类文件与其他类文件分别填表送办。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