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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北京限行尾号(十月份北京限行尾号)

作者:陈同明
2022年09月22日 18:09
科技

廊坊市内12016年10月30日周日机动车限行吗

廊坊市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7:00至20:00,与北京市、天津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数字0管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限行区域: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国庆节外地车进京限行吗?

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京交绿通发〔2021〕4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缓解本市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对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

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二、进京通行证通过互联网或现场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提交驾驶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三、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申请办理进京通行证的机动车车辆状态和尾气排放标准进行核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一)黄标车(未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国Ⅳ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

(三)在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且未复检合格的车辆。

(四)在本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

四、外省、区、市机动车在京期间,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二)未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

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在有效期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或持“进京通行证(六环内)”超过有效期的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和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天数。

(五)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以及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还应遵守相应的区域限行规定。

五、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进京证”的客运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应遵守载货汽车的通行规定。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禁限行区域周边设置交通标志,对于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七、此前发布的关于外省、区、市机动车进京通行证办理和使用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各区发布的进京通行证使用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北京早晚高峰限行时间

《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特此通告。北京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30日北京早高峰限行时间段及区域:一、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二、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三、长安街及延长线新兴桥(不含)至国贸桥(不含)之间路段、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长街、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四、二环路主路全线,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北京尾号限行规定:

明天北京限号多少

截止到2020年11月27日,明天11月28日星期六,北京不限号。北京星期一到星期五的限行尾号分别是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星期六和星期天不限号。

限行尾号的时间是2020年10月05日至2021年01月03日。含临时号牌,车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管理;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尾号按上述办法轮换。

扩展资料: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 )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本市行政区域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限行尾号规定

北京今天车限号多少

北京今天车限号:

北京限行规则(含外地车)

今日限行

8月13日周二

5和0

明日限行

8月14日周三

1和6

北京本季度限行尾号(2019年7月8日-2019年10月6日)

周一

4和9

周二

5和0

周三

1和6

周四

2和7

周五

3和8

周六

不限

周日

不限

早7点至晚8点,限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北京明天限什么号?

今天时间: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明天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北京限4和9的尾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第三条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第四点  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六十一条 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发布公告。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条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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