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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规:团体办银行卡要填告知书 冒用身份将

作者:马阳华 2018年03月17日 国内新闻

  中新网南京3月16日电 (范致镇 朱晓颖)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16日发布新规则:从2018年4月1日起,对一切在江苏省内银行网点柜面新开团体银行结算账户的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实行涉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法律责任及防备提示告知,并由原告知人填写《开设团体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法律责任及防备提示告知书》(以下称《告诉》)。

 

 

  告知书的内容次要有:自然人请求开立团体账户时,提供真实无效身份证件并照实填写团体相关信息;自然人请求开立团体账户时,严禁冒充别人身份或许虚拟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置银行账户,违者将按相关账户管理制度规则,5年内暂停其团体账户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其团体信息将被移送金融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并向社会发布;对明知别人施行电信网络诈骗立功,团体提供信誉卡、资金领取结算账户的团体,以共同立功论处。

  近年来,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富平安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次序。往年2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结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开设团体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法律责任及防备提示告知的告诉》。

  据引见,《告诉》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增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以下称账户),保证自然人合法、标准开立和运用团体账户,防止被守法立功人员用于转移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赃款。

  为保证账户平安,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增强领取结算管理、防备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的相关规则,采取多方面无效措施,筑牢金融业领取结算平安防线。例如,依据银行对团体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的不同,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团体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该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银行在规则的异常状况下可以回绝开户,次要包括团体身份存在疑义时回绝向银行出示辅佐证件、组织别人开户、有分明理由疑心开户用于守法立功活动等情形;银行向客户提供转账工夫选择,并将团体非同名账户ATM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此次《告诉》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打击防备通讯网络新型守法立功,为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资金平安发扬重要的作用。(完)